2013年11月4日 星期一

103年度約僱森林護管員招考簡章-林務局招考2013

林管處辦理103年度約僱森林護管員招考作業,第一試為術科測驗,於102年12月7日舉行,成績合格者參加第二試之筆試、口試,第二試訂於102年12月8日舉行;報名日期自102年11月11日至101年11月18日止,逾期恕不受理。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不受理現場與電子郵件報名。應考人應於102年11月18日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至【600嘉義市林森西路1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約僱森林護管員甄試試務組收」

壹、錄取名額
一、正取人數3名(含原住民族保障名額1名)。
二、候補人數6名並另增列原住民族候補人數1名。

貳、工作內容
森林資源管理、森林保護、林地管理、植樹造林、撫育更新、步道巡護、棲地及野生動植物管理、治山防災、林道維護、工程測繪與監工、林業設施維護及其他森林護管法規規定之相關工作。

參、甄試資格
符合下列規定者,不限性別、年齡,惟屆滿65歲人員不予進用。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森林、植物、測量、地政、資訊、園藝、綜合農業等相關科系畢業持有證書者。具有原住民族身分並持有證明文件者,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不限就讀科系。
三、學歷證書載有輔系者得依輔系報考。
四、身心健康,體格健壯,無不良紀錄,能耐勞苦並勝任高山地區林野工作,體格符合下列需求者(未符合者請勿報考):
1. 兩眼矯正後視力均為0.5以上。
2. 雙耳聽力矯正後正常。
3. 無心臟病、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療,且需強制隔離治療者)、或不堪勞動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等。
五、領有重型機車駕照,能騎乘150C.C.循環檔機車者。
六、未曾違反森林法相關規定。

肆、報名日期、方式及應繳證件
一、甄試簡章暨報名表:請逕至本處網站(http://chiayi.forest.gov.tw)最新消息及公告項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報名日期:自102年11月11日起至11月18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不受理現場與電子郵件報名。
四、報名郵寄地點:應考人應於102年11月18日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至【600 嘉義市林森西路1號】「嘉義林區管理處約僱森林護管員甄試試務組收」,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五、報名應繳表件:
繳各項表件,請準備A4紙張影印之影本各1份,依序放置於報名表後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一)報名表1份,請以正楷填寫並親自簽名。
(二)國民身分證(限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三)學歷畢業證書。
(四)重型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貼妥於駕照黏貼表並簽名)。
(五)公立醫院102.10.1以後之體檢表正本(須符合應考資格之體格需求條件註明合格,另含胸部X光檢查)。
(六)男性已服畢兵役(含國民兵、補充兵、替代役、國防役)或不需服兵役者,須提供曾服畢兵役或不須服兵役之相關證明文件。
(七)具原住民身分者,應檢具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1份。
(八)書妥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及貼足郵資之限時掛號回郵標準信封(郵資32元)2個。(寄發准考證、成績通知用)
(九)最近1年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彩色相片2張(1張黏貼於報名表,1張黏貼於准考證)。

伍、甄試方式、科目及內容
一、甄試方式:
本甄試以兩階段方式分別進行,第一階段為術科測驗(含實地騎乘150C.C.循環檔機車及負重跑走)、第二階段為筆試及口試。第一階段通過者始得參加第二階段。
二、甄試科目及內容:
(一)第一階段:術科測驗
本測驗於戶外舉行,遇雨照常辦理;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症、氣喘等危險病症,不適宜高山工作者,請勿參加甄試,於測驗中如發生意外應自行負責。
1.實地騎乘150C.C.循環檔機車:
(1)騎乘本處準備之150C.C.循環檔機車。
(2)本處備有機車安全帽、護膝及護肘(可自備)。
(3)騎乘過程需換至3檔,本處得參照監理所機車駕照考試測驗項目(含平交道、交叉路口、斑馬線、直線駕駛、換檔)酌作測驗場地調整。
(4)騎乘時均由受測者獨自完成,每人得複試一次。
2.負重跑走:自行負重20公斤背包(可背、抱、扛、提),於10分鐘內走完或跑完1,000公尺。
(二)第二階段:分第一、二試
1.第一試:筆試占80%(除作文外,餘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1)作文:占20分。
(2)森林概論:占80分。
森林概論範圍:森林學常識(含造林、林政、林地管理、森林育樂、森林經營、測量、森林法及野生動物保育法)。
2.第二試:口試占20%,口試各項評分項目如下:
(1)儀態及表達能力(20分)。
(2)見解與思考邏輯(40分)。
(3)專業智能及特殊專長(40分)。

陸、福利待遇
一、森林護管員進用之薪點核敘標準,參照「行政院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及「林務局各林區管理處森林護管員支給報酬標準表」辦理;錄取人員訓練及正式僱用期間以約僱三等220薪點支薪,薪點折合率為每點新台幣121.1元,每月薪酬26,642元;工作地點為高山或偏遠地區,比照「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中基本數額標準,依程序報請提高薪點折合率,加發月支報酬。另享有年終工作獎金、勞保、健保及員工年度休假補助等福利。
三、錄取人員如為退休軍公教人員並按月支領月退休金(俸)者,僱用後應即依政府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錄取人員如具學士以上學歷,僱用後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敘薪。
五、錄取人員適用「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非「勞工退休金條例」適用對象。

※簡章暨報名表索取:請至下方下載附件
相關附件:103年嘉義林區管理處約僱森林護管員甄試簡章(WORD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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